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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代网络营销推手自爆行业内幕

作者:陈墨 来源:IT时代周刊 文章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0年07月28日 【字体:

我今年41岁了。我小时候穿的鞋不是买来的,都是我妈妈给纳的鞋底。现在大家很少自己家做鞋了,都去商场选鞋。网络公关也是一样的,也经历了这样一个从原始到专业的过程。

我最初做网络公关的时候,没有公司,没有招标,也没有投标,甚至那个时候都不需要方案,靠嘴“喷”。你用嘴把人家打动了,人家就掏钱了,就给你活了。

我印象非常深,在我接“喜临门”床垫案例的时候,当时是靠什么打动甲方的?就靠一页A4纸。我在纸上大概写了不到一千字。具体内容我记得不太清了,但我能肯定的是,关于创意的东西可能大概三行字,关于价格写一行字,关于付款方式又是七八行字,就这样签单了。这种模式放到今天肯定是不行的,肯定是落伍了。

网络公关传播的作用很大。微软操作系统VISTA上市,没有看到任何网络广告,微软只投专题,新浪投一个,搜狐投一个,网易投一个。据我所知,记得VISTA上市的时候,仅仅一个月内投的网络公关费就是四百万。没有广告,但这些专题至少让多数网民知道微软有新操作系统上市了,这就是传统的网络公关服务。

我们在做服务的时候发现,一个新产品出来,一部笔记本也好,一部电视机也好,单纯一两篇测评文章没有什么能量。但当它经过海量的传播后,你再去调查时会发现,此时的宣传效果是非常明显的。我们调查得知,用户知道长虹等离子电视信息的途径,不是从传播的渠道,就是从网络公关传播得来的。

对我们来说,接一张营销的单子,最后这个案子的效果究竟如何,有时只凭客户单方面说。我在与美的合作的时候,签署的合约是一个月42万元人民币,其中40万元的费用是基于我们计算评估的成本,还有两万元是客户在评估的时候给的。如果最后的评价好,两万块钱给我们,觉得不好,就拿不到这笔钱。

2007年,我们公司第一次服务淘宝,合同是18万+5万。18万是基本费用,5万是淘宝给你打分用的。根据最后打分,淘宝可以给你1万,也可以给你5万。这种模式有点像“霸王条款”,但你没有办法,谁让你接这个客户呢。尤其是在甲方品牌比较强势的时候,会采用这种模式。像搜狐很牛,它非要附加你这个霸王条款,我不想接受也得接受。

在我们网络营销领域,也存在着第三方评估模式。新浪也好,搜狐也好,或者是好耶出具一个第三方评估报告。阿里巴巴每半年请机构调查自己“被网络营销”的成果。调查下你是否达到这个指标,达到我给你多少钱,达不到又是多少钱。这种第三方评估模式用的人很少,一百个客户只有一个客户选用。因为评估费用太高,有时候评价费用甚至高于传播费用。比如请尼尔森,你给他两三万他不做,动辄就是10万、20万或30万,这些费用我直接拿来做传播多好。

从另一个角度来说,第三方评估市场是一个空白,目前很少有专门的第三方能够提供合适、低廉、真正的评估解决方案。

在客户与网络营销公司接触过程中,公开招标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。网络营销行业存在相当多的流氓公司,我投了标,你不给我中标,我就发文章抨击你。很多时候,网络公司公开招标,如果招50家来谈,可能10家是守法的,有40家不守法的,你就会多了40家仇人,就会有40家公司发你负面的可能。我这里不点名,但是我知道这个行业有很多公司报复过招标方。

还有一种做法是邀标。客户定向邀请几家网络营销公司来谈,这几家相对来讲做得规模比较大,口碑比较好,客户主动去邀请他们来投标。这种模式我觉得比公开招标要好一些。但千万不要在危机公关的时候采用邀标的方式,因为这必然会导致危机公关的价码直线上升。

大品牌企业会有一种特殊的做法:入围资格考试,像考公务员一样。腾讯就这样尝试过——我招标,但是我考的内容并不是我真正要做的。比如,腾讯说模拟做一个旗下拍拍网的促销活动,就这个促销活动请各网络营销公司提一个网络传播方案,然后就比这个案例,既看报价,又看传播方案。如果你经过考验后把这个案子拿下来,才会发现腾讯真正要传播的东西跟考试题目八竿子打不着。

这种模式有相当的好处,腾讯既考量网络营销公司的实力,也不会泄露公司传播的产品和策略方向。我记得包括中兴和东风汽车也这样做过。

但这也并不是百试百灵。很多公关公司面对这种情况时,在应标考试时派公司最好、最强的人去做。等他们入围了,又派另一帮人去做。于是,客户考试时感觉满意的根本不是最后过来做执行的这个团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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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网络营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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