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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山大地震为什么不能拒绝广告?

作者:李志起 来源:中国营销传播网 文章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0年07月28日 【字体:

《唐山大地震》正式公映了,还没有来得及去看。不少朋友看了回来开始叨唠:哥和姐看的都不是电影,是广告。从最开始的15分钟贴片广告,到电影中偶尔可见的植入广告,让人目不暇接。朋友们都诧异,如果说像《非诚勿扰》这样的肥皂片,植入一下广告,或许大家还可以接受,只是,当《唐山大地震》这样的电影也植入广告,似乎让人在心理上有些暂时无法接受。

的确,让“观众哭着看广告”的场面,似乎冯导也太残忍了一点。也难怪,一时间成为“众矢之的”。至于开场的贴片广告,或许观众都会觉得无可厚非,但凡进电影院,谁也没有躲过这一关。据说,对此,中影集团营销n分公司则认为:“贴片广告,目前,并没有一个明确严格的相关规定。片方约定俗成的,都是最多发布5分钟商业广告,而其他的商业广告,都是院线或影院自行操作,而且,这部分利润,也不会与片方分账。” 

而说到植入广告,的确就有些让人“震撼”了。据观众统计,135分钟的电影中至少包含了6处明显的植入广告。包括剑南春酒、中国人寿保险、白象电池以及银行、手机、汽车、运动衣等。当然,效果也很明显,据说仅此一项就为该片带来亿元收益。 

对此,冯大导演也算是老实的人,没有任何一丝的狡辩,直接认了, “中国电影产业链本来就薄弱,植入广告算得上是除了票房收入外唯一的一环,这个必须有。问题不在于电影里有没有植入广告,在于导演有没有功力将二者很好结合。” 

冯导说,“好比说片中娘俩喝酒,反正都要喝酒,为什么不找个品牌来赞助?而且剑南春是个老牌子,这种结合对电影有很大帮助。” 

针对近期舆论反映电影《唐山大地震》中贴片和植入广告过度的问题,就连国家广电总局都有点坐不住了,开始发言认为,打击盗版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。似乎也并没有任何直接批评之意,相反,更想是为电影导演们喊冤。是因为盗版太多了,所以才会有植入广告?这样的逻辑,不知道观众们时候会接受。 

听到这样的说法,投资方似乎也开始矫情起来了。《唐山大地震》投资方“华谊兄弟”总裁王中军立刻把话茬接了过来,得!盗版一定要严厉打击!除严厉打击盗版外,咱们的主管部门还应对制片方、院线等各环节的植入广告的内容、数量、时长等予以明确规定。“在我国的现行法规中,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》仅对广播、电视中广告播出的次数、时长等有具体规定,而在电影方面仍处于空白。”比如说,咱们在电影里要插入多少个,类别多少类,品牌有什么要求等等…… 

这样的逻辑也更让人匪夷所思。不过,值得反思的还不只这些。为什么国外的很多大片,大量植入广告,却没有遭到观众的反感?是因为人家植入得更了无痕迹,手段更高?还是咱们拍出来的电影,观众们关注植入的广告比关注影片本身更有吸引力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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