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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核算大学生人均培养成本 将加大教育投入

作者:未知 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 文章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9年10月27日 【字体:

21世纪经济报道10月27日报道 “中国最大的博士群体居然在官场,着实让人感到尴尬”。

10月26日,在杭州召开的“2009年高等教育国际论坛”上,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挥舞一张剪报大声说,凭借手中所掌握的各种资源,很多甚至大学文凭都没有的官员在博士考试中“脱颖而出”。

针对高等教育种种问题,纪宝成与两院院士杨叔子、李培根等人展开了观点碰撞,使得这场旨在探讨中国高等教育未来20年革新方向的论坛高潮迭起。

教育部部长助理、党组成员吴德刚称,该论坛主要研讨2008年启动的“遵循科学发展,建设高等教育强国”课题及13项子课题。国内外500多位教授参加了论坛。

“缺乏体制创新”

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”是否需要加强或改进,是本届论坛焦点之一。

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认为,这条中国大学管理的基本领导体制,经过实践检验是可行的。在这一领导体制下,党委既是政治核心又是领导核心。它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党对高校领导的有效形式,体现了党委领导同校长负责的辩证统一。

“高校书记管党委、校长管行政,这一条必须明确。”纪宝成则表示,上述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暴露了一些矛盾和问题,与现代大学管理组织结构和制度要求不相适应。

他认为,当前应该正确处理好党委领导是核心、校长负责是关键、教授治教是根本、制度建设是保证等方面的关系。《高等教育法》明确规定,“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”,全面负责本学校的教学、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。

纪宝成指出,大学是学术机构、文化机构,是育人基地,如今却成了等级森严的政府机构。无数孩子从托儿所、幼儿园到重点初中、重点高中、最后考入重点大学,牺牲了全面发展而赢得了高分,走上社会后不少人人文素养不高、高分低能、缺乏创新精神,何以建设高等教育强国?

而在办学自主权方面,他也呼吁主管部门顺应民意。例如,高等教育法规定了学校有七项办学自主权,但这些法律规定比较粗略,没有进一步划分权利属性,也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。应该在改革探索当中把这些问题厘清。

又如,中国的大学在招生方面有没有权利、有什么权利,这本身是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。纪宝成说,在选拔文科专业生源时,有的考生可能数学不太好,但中文、历史特别好,就应该破格录取,但现行招生制度不允许。

“现在的大众化高等教育,最缺乏制度创新。”纪宝成如是说。

教育经费投入不足

增加预算内的财政拨款,是教育界关注的又一热点问题。

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大连理工大学校长欧进萍教授表示,在优先发展教育,继续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的基础上,国家财政应赋予大学一定自主支配运行经费的权力。这样,可以让大学根据自身优势和条件,确立适当的、有特色的发展道路。

目前中国教育经费仅占GDP的3.2%,即使达到4%-6%,也满足不了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需要。以2008年我国GDO总值30万亿元人民币计,如果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4%,为1.2万亿元,按20%的比例拨给高校,只有2400亿元,全国普通公办高校1653所,每校只能分到1400万元,全国普通公办高校在校生1600多万人,生均只有1500元。

香港高等教育每年的生均财政拨款约为20万港币,而内地高校的生均财政性经费只有5000多元人民币,仅为香港的几十分之一。

本报记者获悉,中国正在核算高校学生人均培养成本,并将以此为依据,加大高等教育投入。

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至立在论坛上表示,目前中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、结构布局和学科专业设置还不够合理;教育教学观念、人才培养方式、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还不先进;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效不明显;在世界上居于前列的学科还不多,缺乏大师级的师资等等。

陈至立说,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,是中国现代化建设长期坚持的重大战略方针。在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同时,如何保证质量是个极富挑战性的战略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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